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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的,要;不喜欢的,丢——态度分明、说一不二,跟谁都没商量。
无奈之下,她又把刚才脱下的衣服给他一件件套上。
昨天,叶洱亲自送来两套小唐装,做工精致,材料柔软,很适合婴儿,且颜色鲜艳,格外讨喜,尤其是上面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福”字,都是用最好的绣线,人工一针一针绣出来的,就连夜辜星看了也觉得赏心悦目。
满月宴穿红,多喜庆的事儿,可惜这小崽子不配合。
把儿子放在床上,她她抱过女儿,小姑娘正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嘴也咧开,咯咯笑了起来。
经过一个月的调养,小旭儿总算是长开了,英气的眉,却偏偏有双灵动的大眼,眼底流传着纯真的光亮,被她望上一眼,仿佛灵魂都透明起来。
小姑娘在她怀里可劲儿甜笑,露出一左一右两个浅浅的梨涡,夜辜星很纳闷儿,她和安隽煌都没有梨涡,真不知这孩子是随了谁。
系上最后一颗小盘扣,大功告成,正想松口气,却听见门铃响。
她和两个孩子一早就被溟钊从别墅接到酒店,看了看墙上时钟,下午四点三十分,离宴会开始还有整整一个钟时间,已经说好提前半个钟再叫她,没道理这个时候有人来。
对了,叶洱去帮她取礼服,估摸着也该回来……
“二姐,你……”话未说完,却戛然而止,夜辜星看着眼前的男人,目露错愕,搭在门把上的手也霎时紧了三分。
她没想到,再见齐煜会是以这种方式——
他很高,比之安隽煌也相差无多,站在她面前宛如一座高山,巍峨挺拔,只见他双手插在裤兜里,眉如远山,眸色淡然。
他说,“不请我进去看看孩子吗?”竟罕见地勾起了唇角。
这是记忆中,夜辜星第一次看见齐煜的笑,以前的他,淡然到无所畏惧,疏离到泾渭分明,他不笑,不是因为不开心,而是不在意!
不在意生死,不在意得失,不在意喜乐,不在意甘苦,他活着,只是为活着而活着。
如今,他笑了,那一瞬间,迷雾尽散,明珠放光,摇曳的轻纱垂落,显露出最本真的他!
齐煜熟读《佛经》,但他却不信佛,可终究,他也只是个人。
是人,就该有七情六欲,就该有喜怒哀乐。
夜辜星笑得真诚,清泠的眼中划过欣慰的亮光,“恭喜你。”然后,敞开门,请他进来。
男人双腿修长,行步间带着一种坚毅的阳刚,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在针尖之下苦苦煎熬,咬牙挺过一拨又一拨钻心噬骨的疼意,几经失败,才终于稳稳站立在她面前。
过程都不重要了,她看到结果就好。
齐煜径直走到床边,然后缓缓蹲身,目光流连在两个孩子身上,带着一种暖暖的眷恋,像四月春光,柔而不炽。
夜辜星走到他对面,在床沿边坐下,莞尔一笑,“什么时候好的?”
“半个月前。”
当他亲手触碰生命的脉动,感受生命的奇妙;当他亲耳听见她说——“我也希望你站起来”的时候,齐煜知道,曾经的信念轰然倒塌!
他不可能再回到以前那种无欲无求的生活,因为,他仰望的星光给了他手可摘星的错觉。
所以,他愿意试着伸手,哪怕抓不到,也曾努力过,但求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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