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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丫——好吧,”小姑娘一本正经,“你、就、是、妖、怪!”
“呜哇——你和阿七都是坏蛋!”
男子踏着一地白雪向她缓步而来,每一个脚印都写满了慎重,雪风呼啸,一头银丝,浅浅地,迎风招展,额前银色刘海被风吹乱。
他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仿佛与这片银装素裹的大地融为一体——纯白,空灵,俊秀。
“一一?是你吗?”他问得如此小心翼翼,仿佛眨眼间,面前女子便会化作清风,消失无影。
再也忍不住内心强烈翻涌的情绪,夜辜星一头扎进了男人怀里,“十一……你终于来了……”
……
两人一同告别开门的青年,青年很不耐烦地挥挥手,一脸嫌弃,悄悄凑到夜辜星耳边——
“姑娘,你终于来了,快帮忙收了这妖孽,千万别让他再来祸害我!”
说罢,砰地一声关了门,毫无留恋。
席瑾等着一双大眼,干嚎:“喂!你个忘恩负义的小混蛋!想当年劳资辛辛苦苦把你从鬼门关拉回来,现在翅膀硬了,竟然把劳资扫地出门?!”
门被拉开一条小缝,“得了吧!甭倚老卖老!去去去,别跟我在这深巷里死嗑,自个儿上外面野去吧!”
“喂!劳资走了你行不行啊?”
“切——离了我你才不行呢!”
“得!我还真行!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走吧走吧!最好永远都别回来了!”
……
两人并肩行走在狭长的深巷中,天光明亮,晨起的鸡叫声声,远处传来阵阵狗吠。
夜辜星突然就想起了《桃花源记》中——“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场景。
“十一,三三什么时候找到你的?”
“两天前。”
“这十年,你怎么过的?”
“劳资啊……当初被师父丢到加拿大的贫民窟,想死的心都有,因为劳资长得太帅,同时被三个女人盯上,后来,好不容易逃离了那些女人的魔爪,还顺道捡走了一个小乞丐,喏,就是刚才开门那个!从小到大没有一天不嫌弃劳资的……”
席瑾瘪瘪嘴,帅气的他居然被个小乞丐嫌弃了,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最后决定出手相救,等好了再慢慢收拾!
师父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全都教给了十一,而他在这方面也极有天赋,舞刀弄枪反而不是他的强项,以前体能训练的时候,他总拿倒数第一,气得教官想当场崩了他。
“一一啊,以后劳资就跟着你混了唷!要管吃管喝,还得保证我人身安全!”席瑾死不要脸地提出要求,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没皮没脸!
夜辜星抱臂环胸,兴味十足,“那你倒是说说,我养你有啥用?”
“劳资的用处可多了!帮吃帮喝帮暖床,还能随时随地来个现场解剖,对了,我可是全能型名医,整容师干的活我能干,接生婆会的招我也会!哇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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