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人说一句话,口水都会把她给淹没。
蓉城的秋天很短暂,再还没让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到寒冷的冬天了。
沈知初从小就体寒,她是早产出生的,在保温箱里住了几天,身体机能各项指标都很正常,但抵抗力依旧不行,容易感冒生小病。
尤其是在冬天,她特别的怕冷,会穿上厚重的羽绒服,带围巾手套,把自己包裹成粽子才出门。
蓉城的冬天就像一副水墨画,昨天晚上下一点小雪,今早起来,屋檐上的水滴都结成了冰,雾气笼罩着周围,早晨清新的空气中带着一股寒冷,沈知初鼻尖泛着红,出门的时候脸往围巾里蹭了蹭。
厉景深照常在外面等她,比起她穿的这么臃肿,厉景深就穿了三件衣服,保暖衣,羊绒衫以及外面一件大衣,只比她大一岁的厉景深,从哪个方面看都比她成熟好多,无论是穿着还是他说话的语气以及做事方式。
他长得也高,也很快,这才多久,又比她高了,这个时候的厉景深已经有一米五了,他才九岁,才上五年级。
“这么冷的天,你怎么不到车上等我?你不冷吗?这门口风这么大。”
“不冷。”厉景深去牵沈知初的手,“路滑,小心点。”
沈知初下意识握紧厉景深的手,隔着手套都能感觉到他手心里的温暖,像是升起来的一团火苗,能把一切冰雪都给融化掉。
“你的手可真暖和啊,像个暖炉一样,我牵着你的手就不想放开了,想一直牵着。”
厉景深像是被什么烫着了一下,手下意识的瑟缩了,他没有松开沈知初的手,任由她牵着。
牵了这么多次的手,他早就习惯了,前世沈知初是他的妻子,这一世,心境不一样了,面对如此天真的沈知初,他逐渐忘记了上辈子那种感情,有时候感觉自己是养了一个闺女。
心脏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猛烈的乱跳过了。
“男生的体温比女生要高一点,很正常的。”
“是吗?不过我也没牵过别的男生的手,我也不知道。”
厉景深没说,他的体温其实要比普通男生还要暖和些,像上辈子他也喜欢缠着沈知初不放,夏天的时候俩人睡在一起,哪怕睡前隔的很远,但醒过来的时候,他依旧紧紧抱着她。
沈知初天生畏冷,身子虚弱,她身体不好的时候,冬天就更怕冷了,躲在房间里不想出门,明明那么怕冷,但穿的衣服却很单薄,就像很多人说的那样,要风度不要温度,因此到了冬天,让本就白皙的脸蛋变得更为苍白。
他还记得上辈子,沈知初坐在轮椅上无法走路的时候,别墅里开了很足的暖气,但沈知初的身体依旧很冷,她不愿意穿着厚重的衣物,在房间里就穿着单薄的衣裙,露出来的双腿,上面全是凹凸不平的伤疤,因为双腿断了,加上腿上没什么肉能清楚看到骨头错开。
他会蹲在地上给她穿上袜子,一有时间给她按摩缓解疼痛,晚上也习惯睡捂住她的脚睡,试图把她那双冰冷的脚给捂热。
每当这个时候,沈知初都会一脸厌恶的看着他,嘲讽他,装什么装。
她的腿是她想要逃离他的时候跳下车摔断的。
也是她让医生停止治疗的,他极端的想着,沈知初为了逃离他连命都不想要了,区区断两条腿算的了什么呢?
何况……腿断了,她不就再也逃不掉了吗?
他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以为站不起来的沈知初能留在他身边一辈子。
可一场火的到来,吞噬了他所有的幻想。
因为站不起来,走不了,所以她被大火给火火烧死。
可笑的是,在她断腿期间他捂住她腿的时候,还说了句:“我天天给你捂脚,要是你的心也能暖和就好了。”
他忘了,那么多年,沈知初也这么捂过他,不也没把他捂暖和吗?现在换位了,这才捂几天他就开始抱怨起她来了。
魔族强势,在人类即将被灭绝之时,六大圣殿崛起,带领着人类守住最后的领土。一名少年,为救母加入骑士圣殿,奇迹诡计,不断在他身上上演。在这人类六大圣殿与魔族七十二柱魔神相互倾轧的世界,他能否登上象征着骑士最高荣耀的神印王座?...
赵敏的娇蛮狐媚周芷若的举止优雅小昭的温柔体贴不悔的秀丽美艳蛛儿的任性刁蛮 一梦醒来,该是倚天屠龙的另一个新主角上场了...
书名?阅女无限??呵呵,广大银民,请看清楚哦。吴县,这个二十岁的青涩小子,进城上学,居然一不留神,取悦于众多美女,在众女的帮助下,事业也是蒸蒸日上。且看主角如何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吴县的悦女事业中去。蹩脚的猪脚,由一个初哥,逐渐成为花丛高手。...
一个现代人,来到了古代,哇噻,美女如云呀,一个一个都要到手,战争阴谋铁血一揽众美,逍遥自来快乐似神仙本书集铁血与情感于一身为三国类中佳品。...
张湖畔,张三丰最出色的弟子,百年进入元婴期境界的修真奇才。他是张三丰飞升后张三丰所有仙器,灵药,甚至玄武大帝修炼仙境的唯一继承者,也是武当派最高者。在张三丰飞升后,奉师命下山修行。大学生,酒吧服务员,普通工人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生活,总是有丰富多彩的人生,不同的遭遇,动人的感情,总是让人沉醉不已。武林高手...
前世孤苦一生,今世重生成兽,为何上天总是这样的捉弄!为何上天总是那样的不公!他不服,不服那命运的不公。自创妖修之法,将魔狮一族发展成为能够抗衡巨龙的麒麟一族,成就一代麒麟圣祖的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