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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令下。
不多时,值守的史官抱着简册疾步入殿,躬身行礼。
而赢世民则挥手,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庄重:“此事,朕要亲口口述,你一字一句,照实记下,不得有半点删改!”
史官不敢怠慢,立刻展册,蘸墨待书。
而赢世民背负双手,先在殿中踱了几步,仿佛要让心绪沉淀,随后才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贞观十三年,腊月二十九日,定远伯李北玄,以工巧之术,炼器以收雷霆之力,化为光明,照耀殿堂。此乃国运所钟,天命在我!”
史官奋笔疾书,笔锋如飞。
而赢世民顿了顿,忽然神色一正,补充道:“还有!方才灯初明,朕以为是火,遂俯身吹熄。然火光不灭,朕始知此物真为雷霆之力。此一节,也当如实记下。”
“……”
史官闻言,手中毛笔一颤,差点把墨点溅在册子上。
随后抬起头来,眼神迟疑的望向赢世民。
不是,这也要写?
自述黑历史写进正史?这要求,从来没听过啊!
一时间,史官都懵了。
而李北玄听见这话,也没绷住,乐了:“陛下,您真打算让后世子孙,都知道您对着灯泡吹气这茬?”
“当然!”
赢世民闻言,竟是毫不在意,反倒哈哈一笑,豪气干云道:“这有何不可?史当直书!让后世皆知,此乃人间初见雷光之时,连朕也不能免俗。然既不能灭,则更显此物神异!”
李北玄:“……”
他是真的服了。
别人恨不得把自己的糗事抹干净,结果这位倒好,非要昭告天下,生怕别人不知道。
而另一边,史官也咧了咧嘴,想笑又不敢笑。
重新蘸了墨,如实地按照赢世民的要求,将这段也记了下去。
“贞观十三年,冬,大明宫含元殿,灯泡初燃,帝误以为火,亲口吹之,不灭。乃大悟,叹曰:此乃雷霆之光,天命所钟……”
听见史官嘀嘀咕咕的念叨,李北玄的嘴角忍不住狠狠抽搐了一下。
赢世民这人,还真是……不拘小节。
以后这史书要是传出去,怕不是得被人笑个千年。
说天命也就算了,偏偏还把他自己吹灯泡的蠢样也写上,这不纯纯是自黑么?
可转念一想,李北玄又释然了。
毕竟,这就是赢世民。
这位皇帝,敢打敢杀,敢作敢当,就连糗事也敢大大方方写进史册,丝毫不惧后人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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