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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李清平一仰头,将那杯清酒一饮而下,却不知道自己将来该靠什么维持生计。

离开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是走的后门。双脚踩在雪地上,李清平只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好像一阵风就能要了他的命。

“清平,清平,我就算死了也是清平如水,不值一提吧。这宜安镇不算小了,却只怕不能容我啊。”想着,李清平把手伸到了怀里,用手摸了摸仙人送给自己的那只毛笔。

这支笔李清平看得比命还重要,每天都揣在身上,因为害怕折断磨损,李清平更是花光积蓄,给毛笔做了一个狐皮笔套。他把这笔当成自己唯一的朋友,轻拿轻放,空闲的时候总是细心的清理笔头上的毫毛,生怕其中会有一根掉下来。

“很快,我就连纸张都买不起了,毛笔啊毛笔,我这辈子恐怕都不能用你写一个字了。”摸着狐皮笔套,李清平苦笑着仰天说道。

大概是上好狐皮的缘故,李清平忽然觉得一股暖意从笔套上蔓延到自己手中。那股暖流自他手心一直传遍全身,回家的路上,李清平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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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灵力入体

许是刚才宴席上多喝了两杯,回到草棚后,李清平不禁感到一阵困倦。裹着那床单薄的被子,李清平蜷缩着身子,用双手紧握着狐皮包裹的毛笔。那好似幻觉一般的暖意让李清平忘记了刚才宴席上自己受到的羞辱。

李清平已经一无所有,他更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冷淡的世间活多久。心头阵阵孤苦涌来之时,李清平又倍加珍惜仙师赠送的这支毛笔。前段时间,李清平试过很多种办法,想要用这支笔写出字来。可不管他在笔头上沾墨汁还是清水,所有的液体都会一瞬间消失,那感觉就好似笔头的毫毛将那些水份吸干了一样,可是笔杆中又并无半点水渍。

有一次,李清平甚至刺破了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血去沾笔头,然而这一回,血水消失的速度却是更快。李清平刚把毛笔提起来,笔尖甚至都还没碰到血珠,就见笔头闪过一道红光,血水即刻消失。

越是如此,李清平就越觉得这毛笔是有灵性的。多番试探下来,李清平也有了一些收获。他发现,毛笔吸收液体的速度是有差别的。

墨水是最慢的,尽管那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可跟井里打上来的清水想比,却要慢上很多。而吸收最快的则要属人血,那简直就是肉眼难以分辨的速度,李清平因此认定,这宝贝毛笔是极其喜欢人血的。

虽然周围的液体还有很多,比方说污水、泔水,或者动物的血液,可因为李清平太珍惜这支毛笔了,所以不愿拿毛笔去碰那些脏东西,最多也就试过一次茶水和雪水。

此时,裹在被子当中的李清平,不禁将毛笔小心的从笔套中取出,端详了一阵之后,李清平说道:“毛笔啊,我刚才是吃得酒足饭饱,虽说吃了这顿以后可能都要饿肚子了,可想来你也好几天没进补了。嗨,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喜好人血,趁我现在还有力气,便多喂你几口吧。等以后我真要饿死的时候,我一定拿所有的血来喂你。”

说着,李清平在指尖上咬出一个小口子,鲜血渗出之后,他便将笔尖放了上去。

红光再次出现在毛笔的笔头上,手指伤口上的血也快速的被毛笔吸了个干净。等到血液渗出的速度已经远远不及毛笔吸收的速度之时,李清平赫然发现,那笔头的毫毛似乎变长了些许,一直蔓延到自己指尖的伤口之中。

血液被抽离的感觉随即从全身传来,李清平下意识的想将毛笔拿开。可是他刚要动手,却又想到:“嗨,你我已经都到绝路上了,没有那间铺子,我便断了生计,再加上这几十年不遇的大寒天,我恐怕是熬不过去了。毛笔啊,你就尽情的喝吧,我虽不想死,但你是我李清平此生唯一的好友,我又怎能舍不得这点血呢。呵呵,反正人死了血也是会干的,倒不如都给你吧。你若真有灵性,等我死了,就回到那位仙师身边去吧。”

窗外的风呜呜的刮着,雪好像又大了。门口的篱笆被堆积的冰雪给压得吱嘎作响,不一会儿就踏了。李清平现在懒得去理会这些,只觉得毛笔在吸纳了自己的血液之后,笔杆的颜色竟透出淡淡的金黄。伸手摸了摸,笔头的毫毛更是光滑润泽,非常的舒服。

“哦,原来的我的血果真对你有好处,那就好,那就好。”想着,李清平觉得自己也算死得其所了。

过了一阵,毛笔仍旧在吸取着李清平的血液,那么细小的一道口子,毛笔却能将李清平浑身的血液都从那里抽出来。昏昏沉沉之间,李清平却并没有因为血液流失而感到浑身发冷,相反,一股股暖流还顺着笔头上的毫毛,由手指的伤口传遍他全身。

李清平觉得这暖流异常奇特,自己现在虽有些不清醒,可仍能感觉到浑身筋骨酥麻,舒服得不得了。而且暖流在自己身体里游走的路径非常清晰,李清平仿佛能看到那暖流时而穿过自己的皮肉,时而流淌于自己的筋骨。最奇异的是,李清平的意识越模糊,对那暖流的感觉就越是清晰。到后来,李清平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暖流在自己体内的情况,他甚至看到了自己周身的经络骨骼,每一根血管都清楚无比。

“这,难道是我要死了,出现了幻觉。”李清平想到,“这也无妨,呵,原来我身体里是这个样子啊。”

李清平看到,自己身体的筋骨肌肉之间,附着着许多黑乎乎的东西,特别是后腰的位置上,那污迹更是浓密。

“诶,那不是我常常腰疼的部位吗,莫非就是这些东西引起的。”想着,李清平便又看到,笔尖涌入身体里那股淡蓝色的暖流慢慢的汇集到那些黑色的污迹上,来回腾挪了一阵之后,那黑色的东西居然就不见了。

李清平并没有感觉到自身的变化,只觉得这情景颇有意思。不多时,他身体里再看不到半点黑色污迹,那淡蓝色暖流便开始涌向他周身的血管。

李清平看到,自己血管里已经没有什么血液了,所有的血水都被毛笔吸走。可是当蓝色暖流涌进血管之后,李清平竟又觉得自己周身充满了力气,可就是睁不开眼,也挪动不得身体。

“这毛笔还真不枉我们相识一场,有这蓝色的东西,我竟然也死得这么舒服。嗨,这感觉可比平时在外活着要舒服多了,能这么死去,也算我李清平的福气。”想着,李清平内心便完全平静下来,一边看着自己身上那淡蓝色的暖流,一边慢慢的等死。

可奇怪的是,等了很久很久,李清平发现自己好像还没有死,或者说死得还不够完全。他现在也弄不清自己的意识究竟是清晰还是混沌,只是仍旧能感觉到身体四肢。

淡蓝色暖流已经不知道在他身体的经络、骨骼、血液中游走了多少遍,忽然,李清平感到一阵异样。那毛笔的毫毛之中,好似有液体渗出,正迅速的沿着指尖的伤口涌向他的血管。

“是血,诶,毛笔怎么又把我的血交还出来了?”李清平看得极为清楚,笔尖毫毛上,一股股血液正奔回血管,但血色却比之前更为鲜红。更奇异的是,他的血在碰到那淡蓝色的暖流时,竟水**合般的融在一起,血液好似被过滤了异样,显出更为鲜亮之色。

这个过程持续了很久,李清平也逐渐感觉到身体周围的动静,若有似无的,他好像听到了屋外有人经过的脚步声,甚至听到了一些人在议论着什么。

“诶我说,这都两个多月没见着李清平了,他该不会是死在草棚里了吧?”

“多半是吧,你看这草棚,都塌成这样了,他要不是饿死在里头就是给压死了。”

“嗨,镇守大人也真够亏心的,李清平这小子挺勤快,这些年给他赚的钱早就够买那间铺子了,他居然还把人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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